据微信公众号 “泉州住建” 10 月 11 日的消息,近期,福建省泉州市颁布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限购、限售、限价、住房贷款等多个方面着手,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予以支持,鼓励 “以旧换新”,推进建设 “四代生态住宅” 等高品质住宅,以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地发展。该政策从 2024 年 10 月 1 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一直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全面解除限购、限售、限价
文件规定,取消限购。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不再施行公证摇号政策,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并且不设置购房条件。而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依照相关文件要求,当认筹总人数超出总房源套数 200% 时,才触发摇号销售。同时,鼓励拥有住房的居民进行 “以旧换新”,各县(市、区)依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的 “以旧换新” 给予适当补贴。
取消限售。新政策明确,从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在泉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购置的一、二手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但有特定销售要求的商品住房则依照其规定执行。如果属于改善性需求,在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后,能够将第一套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进行转让。
取消限价。文件表示,在坚持 “房住不炒” 的基础上,全市依照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在招拍挂时不再对商品住宅、车位销售价格进行限制。而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则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执行商品住房 “限房价” 的要求。
降低贷款成本,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 110 万元
新政策要求,增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实行 “认贷不认房”,首套房、二套房执行最低首付比例并给予优惠利率。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夫妻双方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100 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 60 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的贷款额度还可以再额外增加 10 万元。
在商业贷款方面,从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泉州市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 15%,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同时,取消泉州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商业银行可结合自身机构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